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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鞋深处26 maggio 你都能出书了你都能出书了
近日一次酒局上,一个朋友说起了她新读到的一篇文章,大意是:《围城》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但不能因此就说钱钟书是位伟大的作家。但是说完就过去了——《围城》我虽读过,但读起来粘粘乎乎,嚼起来费劲,咽下去难受——也就没多说什么。
次日醒来,酒意弥留之际,这句话仍然清楚地记得。仔细回味,原来是对这个句式很感兴趣,就像辩证法、打机锋。把它扩大化,就成了这个样子:一部伟大作品的作者,并不一定就是个伟大的作家。同时,它的反命题就是:一个伟大的作家,并不一定能够写出一部伟大的作品。想到这里的时候,不禁俨然失笑,但又如何能证明它是错误的呢?
文学这个东西,不像数理学问,不可能存在一个清晰、严谨的标准来衡量它的好坏,大多是情感使然,无论读者还是作者。作为读者来说,个人的偏好就是主宰,我们用自己的口味来评判一部作品的好坏、高雅与低俗,来认定一位作者的伟大与否。由此可见,伟大不伟大,这件事本身就很没谱,不过是靠一张或者几张嘴来说的。所以经常能听到周围的人说,谁又伟大了,谁特能喝,喝完说话特逗,都能出书了。不绝于耳,我从不发表任何评论。
我心中自然有我认为伟大的作家、伟大的作品。但很不幸的是,我这个人很情绪化,这导致的主要表现有两个:一,草率的下定义;二,强烈的以自我为中心。因此,我会因为一段甚至一句话,把“伟大”这个神圣的带着光环的字眼佩戴在某位作家或者作品的脑袋上。读到这有人会想:你是不是也有很多“特能喝,喝完说话特逗,都能出书了”的哥们?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会很高兴,甘愿低下高傲的头颅,不吝惜的赞美。
我想我还是用只言片语来解释一下,在我看来,到底何谓“伟大”吧。
老舍先生有个不很出名短篇,叫做《微神》。里面有这样一段景物描写:
“田中的清绿轻轻地上了小山,因为娇弱怕累得慌,似乎是,越高绿色越浅了些;山顶上还是些黄多于绿的纹缕呢。”
多么传神!短短的几十个字,带出无尽的遐想。春的活泼,春的生机,春对冬的改变。连我这个通常讨厌春天的人都想倒传回来,体验一下。还有几句,更是叫绝:
“天上只有三四块不大也不笨重的白云,燕儿们给白云上钉小黑丁字玩呢。”
“有时看看天空,啊,谢谢那块白云,它的边上还有个小燕呢,小得已经快和蓝天化在一处了,象万顷蓝光中的一粒黑痣,我的心灵象要往那儿飞似的。”
你看,天空就这样“动”起来了,燕子就这样“调皮”起来了。好的文字,呈现给人一幅画面,色彩、动感,用这些将自己的想象力表达出来,蔓延给读者,感染到心里。
另一位伟大的作家,他文字中带来的浪漫气息,浓郁得让人窒息。他走在夜晚的街道上,抬头看着一盏盏的路灯,他这样说:“我们好像走在池塘的水底,从一个月亮走向另一个月亮。”
这个人就是王小波,一棵叫做想象力的大树,生在浪漫的土壤中。
我至今仍清楚地记得,七年前,在我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读到了下面这段文字,时至今日,它对我的震撼犹新,仍然没有合适的词句来表达我对它的喜爱。我看到一个人挺胸昂首,他在骄傲着,而他骄傲的资本竟然是无可比拟的孤独。
“好多年前,我在京郊插队的时候,常常在秋天走路回家,路长得走不完。我心里紧绷绷,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也不知走完了路以后干什么。路边全是高高的杨树,风过处无数落叶就如一场黄金雨从天顶飘落。风声呼啸,时紧时松。风把道沟里的落叶吹出来,像金色的潮水涌过路面。我一个人走着,前后不见一个人。忽然之间,我的心里开始松动。走着走着,觉得要头朝下坠入蓝天,两边纷纷的落叶好像天国金色的大门。我心里一荡,一些诗句涌上心头。就在这一瞬间,我解脱了一切苦恼,回到存在本身。”
然而接下来的这一段,使我第一次爱上了并不存在的一个人,一个别人笔下的少女。
“我看到天蓝得像染过一样,薄暮时分,有一个人从小路上走来,走得飞快,踢土扬尘的姿势多熟悉呀!我追上去在她肩上一拍,她一看是我,就欢呼起来:‘是他妈的你!是他妈的你!’这是我插队时的女友小转铃。
我们迎着风走回去,我给她念了刚刚想到的诗,其中有这样的句子:
走在寂静里,走在天上,
而阴茎倒挂下来。
虽然她身上没有什么可以倒挂下来,但是她说可以想象。小转铃真是个难得的朋友,她什么都可以想象。”
那时候开始,我就期待生命中可以出现一个“什么都能想象”的够意思的异性朋友。当然,我的每个异性朋友都非常的够意思,只不过她们不是不会“踢土扬尘”,就是不好意思用“是他妈的你!”来和我打招呼,而且我对她们表现出来的“什么都能想象”也表示怀疑。总之,没有一个足够“小转铃”,很悲伤。
还有一些足够伟大的句子,但我对这些作品却没有过深爱的感觉。
《情人》是这样开篇的:“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在结尾处,又这样写道:“他对她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
我本人对玛格丽特·杜拉斯这位作者并没有什么好感,尤其是在读完《情人》这部作品之后。但是一头一尾这两段话却深深地打动了我。那种遮天蔽日的沧桑感弥漫开,让人无处可逃;那种被命运百般戏弄后仍深藏心中的执著,虽然体无完肤却令人痴然神往。
这一头一尾,美妙的句子,似乎与作品本身无关。如果矫情一点的话,可以把这种“伟大”归功于《情人》的译者——王道乾先生,因为我在之后读到过另一位译者翻译的版本,与之相比,简直有天壤之别。如果我不幸先读到这位译者的版本,我断然不会把这本小说读完。
下面放上这个版本,有兴趣的话可以对比一下。同样是开篇那一段:
“我已经上了年纪,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个男人朝我走过来。他在做了一番自我介绍之后对我说:“我始终认识您。大家都说您年轻的时候很漂亮,而我是想告诉您,依我看来,您现在比年轻的时候更漂亮,您从前那张少女的面孔远不如今天这副被毁坏的容颜更使我喜欢。”
还有很多美妙的句子存在着,比如说,《百年孤独》的第一句话:“许多年后,当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面对行刑队的时候,他便会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小米饼先生和我一样,同样热爱着这个句子,我们都常常因为一句话去读完整部作品。如果是碰上《百年孤独》这样的作品还好,但大多数都很令人失望。这是我不得不强迫自己忘记其中的内容,免得回忆起来抓耳挠腮。
提到小米饼先生,他曾经做过一首用来示爱的抒情诗,原文如下:
《秋天的火烧云》
翻过了山,
便望见了云;
穿过了云,
就看见了你;
你就在山坡上,
脸颊上是火烧云的红晕;
我走向你,
踏着沙沙的声音。
虽然我读过的现代诗很少,但它仍然是我读过的最好的。对于这样的作品,我会毫不吝惜赞美之词。当我读到它的时候,全身被完全的麻醉了,甚至没来得及嫉妒。如果我是个女人,或者有些许“断臂”情结,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投奔他,与耿夫人论一论干姐们儿。
读得越来越多,却很少再有能够如此打动我的,不免有些遗憾。但这不并难理解,敢写的人多了嘛。总能看到这样的情景:一大群人肉食酒饮之时,猛然放声大笑,随后一人捂着嘴,在笑的间隙中迸出这名一句话:“哎哟!你真行!你都能出书了!”而后大伙纷纷表示赞同,各自抹着嘴角的口水。
想到这,酒醒得差不多了,刚要起身下床,忽然想起那日酒局上,神侃之后,一位朋友冲着我说:“你都能出书了!”
…… 28 dicembre 我是一位骑士 这广袤的星空,放佛曾经厮杀的战场。月光下树的影子,就是我的战马,它已经披好铠甲。 我即将走过去,跃上马背,带领我的战士取得这场战胜的胜利。 战马在飞奔,强劲的风磨擦着我的钢甲,发出呜咽般的声音。不,这不是风声,这就是我的敌人在哀嚎,泣类鬼神。他们摧肝丧胆又贼心不死。 看呀!那不是一柄长矛向我刺来了吗?我的战马,这位百炼成钢的朋友,扬起双蹄踏翻了这个投机的懦夫。 我默契的探身挥刀斩去了他的头颅。 飞溅的鲜血激发着我的野性。战到酣处,我挥手打掉我的盔头,我要让我的嘶吼声传得更远,激荡在这战场之中。听到了吗?我的敌人,这将是你们最后听到的声音,这是你们的丧钟。 我谢绝了国王的赏赐,我要回家,我告诉他。那里有我的妻子,我只想在黎明和她在田地中耕作到夕阳。 你们可以在你的府邸中安逸的生活,远离烈阳的灼痛。 沾在身上的泥土比鲜血更容易洗掉。 我回答我的王上。 当人民需要我,我会继续披上战甲,作为一位骑士,保护我的国家。 碎嘴刘之上班的日子(一)
某日,车站,偶遇一位女同事,她说:“今天车上人可真少!”
我说:“是耶!还不堵。” 伊皱眉:“一到这种时候我就觉得要出事……” 我说:“是啊,末日了,过了今儿没明儿。” 谈话间,我们要坐的车先后开走。 蛋逼个什么劲。 (二)
某日,车上,前面坐了一位臭人,探头于窗外。 双层车的车窗经常扫着路边的树枝行驶。该臭人糊了一脸的槐花儿,顿时气愤,关窗,抖头,臭气溢满,其浓郁的程度使空气为之粘稠…… 臭人快开窗、快掐枝,斩获一束槐花在手。 香臭混杂,非人抑制能承受也。 03 dicembre 变形记之时空隧道签证官沙老板 屋子里面很冷,简直要把手指冻掉。考虑到礼节,我没有把手放进口袋里,只好这样交叉着,放在双腿上。 一个小时,或许更长,那个人没有理睬我,但他似乎抬过一次头——在我以为可以说些什么的时候又恢复了原状。 那张脸在屋子里唯一的桌子后面,注视着一个老式的显示器。那东西陈旧得不像样子,到处是水滴化开尘土后留下的污痕。那张脸总是在变换颜色,表情却始终的僵硬。 这屋子好像是个仓库或者什么东西,我无暇顾及。我进来的时候看见了许多样式奇怪的鞋子,在高高低低架子上,落满尘土。角落里有几只箱子,同样的破旧,上面画着一些怪异的符号和数字。阳光走到门口就止步了,屋子里没有灯。 桌子旁边就是那道门。打开它,走进时空隧道,这就是我来的目的。但是在获得许可之前,我只能在这里坐着,忍受着冰冷,猜测着一些结果。 那个人开始变得很烦躁,这对于我来说不像是一个好兆头。他的眉头有些皱起,拖动鼠标的那只手加快了移动的频率,硬塑料在粗糙的原木桌面上磨擦着,发出像咳嗽一样的声音,或许就是他在咳嗽,我只是在用余光观察着。 我的风车,那匹披着铁甲的战马,还有那个牧羊的姑娘——她答应过要做我七十二小时的情人。 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只要那个该死的坐在桌子后面的人向我提出那几个可笑但可以决定我命运的问题——我发誓我不会计较他并没有把手从鼠标上挪开甚至没有朝我这边看上一眼等等这些失礼的表现——然后给我一个肯定的答复,允许我走进那道门。 29 gennaio 语言的美感前些日子,小米饼先生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莱蒙托夫的《当代英雄》。用他的话来说,这本书的语言美极了,让我一定看看。我们之间一向有互相推荐优秀作品的习惯,处于一种信任以及面子的原因,我决定找一本来看看。 我读了几章,第一印象就是熟悉的“外国味”,至于“语言美极了”却没有什么发现。我当时很恐慌,便开始怀疑起我的文学修养。 后来终于冷静下来,我仔细想了想,关于语言的美感,我是这样理解的。 语言的美,实质上在于它的节奏感和韵律感,一种声调和音调上搭配组合制造出的乐音。我们读书的时候虽然不会真的把它读出声音来,但是你的大脑已经在做出反映了。这时候,你就能感觉到文字的韵律和节奏。如果它真的很美,你可能就会情不自禁的拍着别人的大腿,兴奋的把它读出来。 对于非中文读物,像我这样的读者还没有能力体会到它的语言的美感。我猜测小米饼先生所领会到的是其译文的语言之美,这种能力我还是没有,因为它也是需要培养的。我所读过的译文不多,也不知读过的那些是否属于“译文上的经典”,所以至今我对外文作品的印象只停留在“外国味”上面。所谓“外国味”,就是与中文写作语言表达习惯上的不同。而一般愚蠢的译者(指那些没有文学素养而外文过硬的“揽活儿”者)就科学的把它们转换成了一种啰嗦的、难缠的语言,让人读了痛苦不堪。所以本人在读过的有限的那些译文中所体会到的唯一乐趣只能是思维与情节——这还要在完成一系列诸如提取句子主干的工作之后才能得到。 在我看来,文章的翻译工作要比创作更难、更要有责任心。把一本优秀的作品译成另外一种文字传播给其他人,我觉得是件神圣的工作,就好像在两种文化间交流的使者。相反,一个糟糕的译者对于那些国外杰出的作家,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我所喜欢的作家,在它们的文章里无数次的提到了那些真正美妙的文字——那些可以传世的译文。我相信这是真的存在的,我也同样相信小米饼先生的文字感,但至于我无法领会其中美妙的事实,我目前实在无能为力。不过我会努力培养“译文感”,因为我不是个甘于落后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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